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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9年度第一批贫困地区 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 2009-02-24 星期二

 

 

吕扶发[2009]4

 

关于下达2009年度第一批贫困地区

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办,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

根据晋开发办[2009]12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农民工造成的影响,解决返乡农民工再就业问题,结合我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现状,现将2009年第一批贫困地区市、县()两级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4530人下达给你们。接此通知后,要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计划的尽快落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重点为返乡农民工、贫困户中的“两后生30岁以下具有一定文化基础、身体健康、有转移愿望的青年劳动力和新增劳动力。

二、   培训方式和内容

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要开设适应返乡农民工培训的专业和课程,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他们的择业竞争能力;要加强岗位信息的提供和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与中小企业、工业园区、规模养殖企业、设施农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加强联系,签订用工协议,开展订单培训,为返乡农民工就近转移提供岗位。

对新增富余青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要以提高培训质量为核心,强化职业技能实训,使他们至少熟练掌握一项职业技能,重点培训家政、餐饮、保安、酒店、建筑、园林绿化、制造、电子装配等用工量大行业的职业技能。同时,要适当安排法律知识、行为规范、权益保障等培训内容。

三、培训费的使用范围

培训经费仅限于受训学员住宿费、教学费、实习费、学员受训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费(10元以内)的支付,不得用于其它支出。

四、培训管理

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山西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中规定的实施流程进行培训,必须把每期培训内容的纸质资料、影像资料存档备查。各县(区)扶贫办要会同财政部门认真上好开班第一节课,做好培训券的发放工作,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项目实施,确保培训任务的完成。

五、培训任务

雨露计划培训基地要于200971日前完成第一批下达培训任务(具体培训人数见附表)。

为提高全市雨露计划实施管理水平,更好地完成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今年开始对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任务直接下达到各培训基地。

先行下达的第一批培训任务完成后,由市扶贫办对所属市级培训基地及各县()培训基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达第二批培训任务。

附:2009年第一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雨露计划培训任务分解表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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