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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扶贫开发局 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来源: 发表时间: 2009-02-25 星期三

 

 

 

吕扶发[2009]5

 

 

吕梁市扶贫开发局

2009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方面推进廉政反腐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大局和整村推进、移民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与教育扶贫五项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主线,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以强化内外监督制约为关键,以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为突破口,以依法依纪查办信访举报案件为抓手,着力查处损害贫困群众利益的问题,继续加大对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的落实,为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实现扶贫开发目标,开创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1、认真抓好政治思想教育。继续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要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所作的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党规党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坚持不懈地抓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激发爱岗敬业、献身扶贫事业的热情。

2、认真抓好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始终不能忽视的基础性工作。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采取观看警示片,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等形式,警钟长鸣,防微杜渐。通过坚持开展警示教育,锻炼干部职工的意志品质,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

3、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政治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通过教育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筑牢反腐倡廉防线,从行动上落实廉洁从政要求,自觉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和“中纪委八项禁令”等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自觉弘扬清风正气,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保持为政清廉的公仆本色,保持扶贫系统的良好形象,保障扶贫开发的顺利推进。

二、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要把改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大力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倾听贫困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真心实意地为贫困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把有限的经费用在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上。

要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对干部、职工作风状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职工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把行政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营造我市扶贫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领导机构,构建“一把手”负总责,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的网络机制。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三是拟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考核、奖惩、监督等。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抽查的办法随时掌握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并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2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治腐的力度。制度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反腐败方针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有效办法。我们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钱、管项目,督促局机关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民主决策议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引深和完善“八项监督制度”。特别要把防范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漏洞的薄弱点、产生问题的关节点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加强干部述职述廉、诚免谈话、任前谈话、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尤其是扶贫项目的审批、实施、验收、评估和扶贫资金的使用要用制度的形式进行分解和制约,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形成一种权力制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使得权力运行规范、健康,从源头上预防发生腐败的问题。除此之外,要密切关注“连片开发扶贫”与“管办分离”试点进展情况,进一步创新扶贫项目管理新机制。

四、认真履行职责  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

2009年,要根据省扶贫办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晋开发党组[2008]8)、市纪委《关于涉农“六项资金”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吕纪发[2008]18)及《吕梁市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实施方案》(吕扶发[2008]45)文件精神,按照市纪委加强涉农“六项资金”监督检查的要求,继续加强对我市扶贫资金的监管,在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县、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的力度,把是否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报账制、招投标制、集中采购制和能否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

 

五、重视信访工作 加大查处案件力度 做到标本兼治

对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不推诿。一是要坚持有访必查、有案必办、违纪必究,惩处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与民争利、损害困难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二是定期对信访举报案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信访动态,为局党组决策提供参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四是加大对县(区)信访工作的检查力度。要保证信访及申诉事项件件有着落,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及内部稳定。对于违规违纪的举报电话及信件,及时查办,根据案件性质,按程序依纪依法办理,决不迁就。同时也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教育保护党员、干部也是成绩的执纪理念,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鼓励创新者,鞭策落后者,惩治腐败者。

六、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履职能力

面对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工作的思想观念、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作风、队伍建设等方面要更加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确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大使命。

一是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方针。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服务大局能力、依法执纪能力、执法监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工作能力等“五种能力”,既保证纪检任务胜利完成,又保证扶贫开发工作顺利开展,为贫困群众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作贡献。

二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业务及党规党法,学习王瑛同志的先进事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密联系反腐倡廉与扶贫工作实际,研究思考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在应用中创新,从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要提高自身免疫力,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敢于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和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真正当好党的忠诚卫士,贫困群众的贴心人。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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