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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施“三三战略”的分析检查报告
   

来源: 发表时间: 2009-06-15 星期一

 

 

吕扶发[2009]31

 

吕梁市扶贫开发局

关于在扶贫开发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施“三三战略”的分析检查报告

 

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组安排,并经领导组办公室批准,我局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检查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于2009524日下午,高质量地召开了局机关领导班子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进入了第二阶段的第二个环节——“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后简称《报告》)”环节。在这个环节,我们结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充分吸收和运用第一阶段学习培训、专题调研、征求意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形成了《报告》第一稿,于61日在党组扩大会上征求意见并作了修改后,第二稿送学习检查指导组审批,学习检查组提出修改建议并经再次修改后,第三稿在611日上午邀请市人大、政协、农业局、指导检查组有关领导和各县(区)扶贫办主任、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测评和更大范围的征求意见,并按照“回头看”的精神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现在的第四稿。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使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三三战略”上形成了共识。

大家一致认为:吕梁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资源富区”、“发展新区”、“潜力大区”,无论过去和现在,我们都用这“五区”来概括和推介吕梁,它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吕梁的风貌特征。

立足吕梁“五区”特征,近年来,吕梁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始终不渝地坚持弘扬“吕梁精神”,艰苦奋斗,奋力赶超,凭借优惠政策,依托资源优势,在贫困地区争创出了骄人的“吕梁速度”。但是,吕梁在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城乡之间、县域之间和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巨大差距,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较大反差。尤其是2008年底国家扶贫标准提高以后,全市10个扶贫工作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196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又增加到87.5万人(不包括文水、汾阳、孝义三个非扶贫工作县市的10.8万低收入人口),占全省低收入人口总数的33.78%,占全国低收入人口总数的2.18%,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严重不平衡问题,吕梁市委在这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明确提出了“三三战略”,并且把扶贫开发列为全市上下要着力实施的“三大工程”之一。市委书记聂春玉在全市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讲话中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吕梁最艰巨的任务是解决“富民”问题,解决“富民”问题的首要任务是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我们必须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吕梁市委提出的“三三战略”和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完全符合吕梁实际,切中了吕梁和谐发展的症结,抓住了吕梁科学发展的关键,是吕梁祛病强体的“良方”。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扶贫系统的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认识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进一步理清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实施好扶贫开发工程,实事求是地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三三战略”,完成我市扶贫开发阶段性任务和实现2020年扶贫开发奋斗目标,促进我市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并最终建成富裕、宜居、特色的“三新”吕梁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与全国、全省其它地区一样,取得了巨大成就。具体来讲:

一是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度下降。20022008年,我市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64.33万人减少到23.62万人,年均减少6.66万人。特别是在全市遭受特大灾害的2007年,绝对贫困人口仍减少7.51万人,超过年均减少人数。2008年,绝对贫困人口减少11.8万人,下降率为33.31%,为顺利完成我市农村扶贫开发《意见(2002-2010)》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在2010年底以前基本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实现全市稳定脱贫奠定了基础。

二是扶贫工作县(区)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有了较大改善。10个扶贫工作县(区)农村的“四通”(通公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比例与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指标均已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这些县(区)贫困群众提高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创造了条件。

三是扶贫工作县(区)农民收入明显增加。据统计,20022008年,我市10个扶贫工作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016元增加到了2080元,连续六年平均每年增长17.45%,超过了全国、全省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

四是扶贫工作县(区)整体经济水平有所提高。10个扶贫工作县(区)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得到调整,有的贫困县依托资源优势实现了超常规发展,经济增长主要指标名列全省“十强”县行列。

尤其是2008年,其既是改革开放30周年,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还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扶贫工作实现重大转折的一年,也是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较多突破的一年。总的来看,2008年我市的扶贫开发工作各方面“硬任务”全部完成,各项“软任务”均取得了较大突破,整个扶贫开发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来吕梁调研时受到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市扶贫领导组主要领导的好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时,局机关被省扶贫领导组办公室以10个扶贫工作市排名第一的成绩给予了表彰奖励,我局提前一年实现了扶贫开发工作走在全省各市前面的既定目标。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上级扶贫部门和市直兄弟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扶贫工作县(区)干部职工,尤其是贫困群众努力奋斗的结果,当然,也倾注了我们扶贫系统历届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与汗水。吕梁扶贫开发取得的成绩值得认真总结,吕梁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创造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在吕梁扶贫开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值得总结和表彰。但是,我们在看到扶贫开发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吕梁市恶劣的自然条件和致贫因素虽然有所改善,但迄今尚未根本改变。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干旱”、“光秃”、“沟壑”、“闭塞”和“落后”以及由此带来的“水土流失”、“资源流失”、“资金流失”、“劳动力流失”和“人才流失”等问题,还需要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和艰苦奋斗。

二是我市贫困人口基数大,基础差,旱涝霜雹自然灾害频发而避灾能力很弱,因灾、因病、因学和因市场波动、金融危机等因素造成大面积致贫返贫的压力没有缓解,反而有所增加。

三是扶贫开发投入不足,瞄准机制不准,扶贫政策脱靶外溢和应扶持贫困群众未能得到全面、有效、持续地综合扶持的情况同时存在,并且后者更为严重。至今,文水、汾阳、孝义三个县(市)尚未被列入国家和省扶贫工作县(市)范围,这三个县(市)2008年底还有10.8万低收入人口没有机会享受扶贫政策的扶持。

四是扶贫开发规划笼统抽象,系统性差、随意性大、资金使用分散,项目论证、监管和效益评估跟不上,有一些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是全方位、多渠道、大扶贫的格局虽然初步形成,但体制尚未理顺,扶贫开发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

六是到2020年,全国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方针、要求、机制、战略等已经制定,政策体系正在完善,下一个10年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工作已经启动,而我市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刚刚形成,尚待进一步修定完善和在全市上下形成共识。

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这些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是:

第一、吕梁的“五大”贫困特征和“五个”致贫因素,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长期综合作用形成的结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逐步取得效果。因此,吕梁的扶贫开发是一场艰苦卓绝的持久战,而不是靠三两个阶段性的攻坚战役就能解决问题的“突击战”。长期以来,无论是各级领导,还是扶贫部门的同志,在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上,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急于求成的情况。“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新时期十年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都明显带有这一特征,各级都想在一段时间内通过投入一定量的资金,实施一批扶贫开发项目就能最终解决贫困问题。但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是,每个阶段结束以后,随着扶贫标准的提高,贫困人口并未减少,有时候还会增加。我市的贫困人口一直保持在100万人左右,这本身说明,在贫困特征和致贫因素未彻底消除之前,贫困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除此而外,贫困概念是一个相对概念而不是绝对概念,在人类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之前,贫、富的概念不会消失,贫困与富裕的矛盾会一直存在,扶贫济困问题一直会是社会领导者与组织者的重要职责。到2010年底以前,我们即使圆满完成了扶贫开发的阶段性任务,也只是基本解决了我市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范小建主任讲,就是基本解决了绝大多数贫困群众的“饭能吃饱,衣能穿暖,居能蔽风雨”的绝对贫困问题;到2020年,我们即使顺利实现了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也只是解决了我市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问题,我们将其概括为基本解决绝大多数低收入群众的“衣、食、居住与看病(普通疾病)不欠债,孩子能上得起学(义务教育阶段),结得起婚,家庭可维持正常社会交往和维护人的尊严的基本需要”等绝对贫困现象,其仍然消除不了贫、富之间的收入和发展差距。这就是说,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绝对贫困现象虽然基本消除了,但相对贫困现象还会依然存在,扶贫开发的任务仍然不会结束,扶贫开发将贯穿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全过程。因此,我们从事扶贫开发的同志,尤其是领导同志,一定要从理论上弄清楚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协助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正确的扶贫开发方针和战略,克服急于求成思想,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当然,到2021年以后的贫困面和贫困程度,肯定与现在的现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我们也要科学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如制定好下一个十年扶贫开发《意见》(20112020)、“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扶贫开发推进计划等,以使扶贫开发工作扎扎实实地、循序渐进地取得成效,以使绝对贫困现象能够在2020年之前逐步得到消除,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第二,吕梁贫困人口基数大,基础差,返贫压力不断增加的原因,从客观上讲,是由于我市的区位劣势和恶劣的自然条件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根本改变造成的,但从主观方面讲,过去直至现在扶贫开发扶持政策和考核体系不够科学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扶贫开发考核体系只做“减法”,不做“加法”,使得“贫富差距(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越拉越大;扶贫开发扶持政策倾斜“基数”不倾斜“绩效”,使得一些县的贫困人口迟迟得不到减少,并且出现了各级政府和扶贫部门竞相争取挤入国定、省定、插花贫困县的不正常现象。由于利益驱使和地方保护主义作祟,这种不科学的扶贫政策和考核体系不改变,即使区位劣势和自然条件逐步改善了,但贫困人口“基数”问题与返贫人口数量过大的问题也不会解决,而且会在越扶越“贫”的怪圈中越陷越深。

第三,扶贫开发投入不足,目标瞄准机制不准,扶贫政策脱靶外溢和应扶持贫困群众未能得到全面、有效、持续地综合扶持的问题,从客观上讲,我市地处内陆山区,区位劣、条件差、灾害多、抗灾能力弱,再加上改革开放起步晚、发展慢、观念旧、技能低,综合素质跟不上时代快速发展的步伐,造成了较大的贫困人口基数和较多的基础设施欠账。尽管近年来,中央和省政府每年以5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投入我市,从2007年度不足1亿元到2009年突破2亿元,但其与我市需要扶持的贫困人口以及需要扶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比,仍是“小补丁补大窟窿”,两者之间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特别是市、县两级规定的扶贫开发配套资金配不上,各级扶贫部门的经费捉襟见肘,使得一些该做的前期工作,如规划、设计和论证,扶持贫困对象认定与扶持项目确定以及项目实施后的检查、验收与跟踪绩效评估等跟不上,从而造成了瞄准机制不准和扶贫政策脱靶与外溢的问题。

从主观上讲,县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特殊的为贫困群众 “雪中送炭”的扶贫资金与普通的为广大农民群众“锦上添花”的支农资金两者之间的政策界限区别得不是很清晰,把针对贫困人口的特殊的扶贫开发资金视同于普通的支农资金捆绑整合使用,而县级扶贫部门不据理力争,省、市扶贫部门也避事宽容,是造成这一问题较长时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原因。我们相信,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各级树立起正确的政绩观后,这一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第四,关于扶贫开发规划笼统抽象,系统性差、随意性大,资金使用分散,项目论证、监管和效益评估跟不上,有一些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问题,其客观原因是在新世纪初我们做扶贫开发规划时扶贫系统人员少、时间紧、经费缺,只是套着国务院和省政府《纲要》、《规划》作出了我市的十年扶贫开发《意见》,在之前未经过详细的调查研究和考察论证,规划本身不甚符合吕梁各县(区)实际;另外,《意见》实施的主动权在省级以上而不在市、县两级,我们只能被动适应,不能创造性地主动开展工作,如因为完成“三个确保”任务而使扶贫资金使用分散的问题,市、县两级甚至省扶贫办也无能为力。当然,从主观上分析,也有我们争取不够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除此而外,扶贫开发的一些体制和机制尚不健全,如扶贫开发规划应当怎样制定?扶贫开发项目应当怎样管理?扶贫开发效果应当怎样进行评估?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较差的相关责任人应如何追究等,都还没有一套成熟的办法和制度,也就是说扶贫开发的政策体系尚不完善,这些弊病只有在扶贫开发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和扶贫开发工作完成立法以后才能最终得到解决。

第五,关于全方位、多渠道、大扶贫的格局虽然初步形成,但机制体制尚未理顺,扶贫开发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的问题,需在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结束后,从上到下来进行理顺。

第六、关于吕梁市20112020年新的扶贫开发十年《意见》与“十二五”规划制定问题,我们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的安排,积极开展制定前的调查研究、考察论证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扶贫开发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三战略”,结合吕梁实际并针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主客观原因分析,尤其是主观原因的分析,我们在学习、调研、讨论的基础上,市扶贫局确定的今后扶贫开发工作努力方向和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三战略”,进一步理清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地实施好扶贫开发工程,圆满完成扶贫开发阶段性任务,努力实现2020年扶贫开发奋斗目标,为促进吕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成富裕、宜居、特色新吕梁而努力奋斗。

今后我市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工作要求、主要措施我们初步概括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其具体内容为:

咬住“一个目标”:全市到2020年底以前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抓好“两轮驱动”:一个轮子是抓好以农村低保为主的救济式扶贫;另一个轮子是抓好以帮助贫困群众发展主导产业,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主的开发式扶贫。民政部门负责的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扶贫部门负责的开发式扶贫要做到应扶尽扶,并且两个部门要搞好衔接,特别注意交叉部分贫困群众的救助和扶持工作。

坚持“三条方针”:第一条是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变“输血”为“造血”,以扶持扶贫主导产业发展,增加贫困农民收入,缩小发展差距为目的;第二条是坚持开放式扶贫方针,形成以专项扶贫为主导,行业扶贫为主体,社会扶贫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第三条是坚持立体式扶贫方针,变一次性经济扶持为主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全面、有效、持续地综合扶持。

围绕“四个着力点”:一是转变扶贫开发方式;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三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四是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实施“五大扶贫开发工程”:一是要实施好“整村推进工程”;二是要实施好“移民扶贫工程”;三是要实施好“雨露计划工程”;四是要积极开展“教育扶贫工程”;五是要搞好“产业扶贫工程”。

做实 “六项”工作:一是要科学确定我市低收入人口标准,并与省定、国定标准有机对接;二是要准确划定贫困区域类型,实行按主导产业分区域集中连片扶贫开发;三是要在专家指导下制定扶持特殊类型贫困区域扶贫开发的整体规划;四是要进一步争取各级政府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整合各类扶贫资源,以保证规划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五是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注重扶贫开发效果,积极开展小额信贷贴息、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并创造条件启动中国扶贫协会与国家开发银行联手开展的金融扶贫试点工作;六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健全扶贫开发机构,强化扶贫开发队伍,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扶贫开发成果的长效机制。

开展对七个“特殊类型贫困区域”的调研论证和规划设计:一是沿黄(河)红枣改良扶贫开发区;二是优种核桃规模栽植扶贫开发区;三是杏树、沙棘覆盖扶贫开发区;四是以脱毒种薯推广为主的马铃薯产业化扶贫开发区;五是谷子、莜麦、胡麻、葵花等优质小杂粮、油料作物规模种植扶贫开发区;六是设施棚菜(瓜、果、菌类)扶贫开发区;七是牛羊猪鸡兔标准化舍饲规模养殖扶贫开发区。在这七个特殊类型贫困区域内,都要扶持发展与扶贫主导产业相配套的扶贫龙头企业,贮藏、加工、运销、服务体系以及扶贫开发行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组织等。

由这七个特殊类型贫困区域的分项目规划,组成吕梁市 “黄土高原沟壑区特殊类型贫困区”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并结合即将出台的全国、全省第二个农村扶贫开发10年《纲要》、《规划》(20112020)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出我市相应的扶贫开发《意见》与《规划》。

逐步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八项机制”:一是以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制定、论证、评估以及实施过程中的逐年总结、修订、完善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推进机制;二是以扶贫对象的识别、瞄准、进入和退出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动态监测机制;三是以贫困人口减少和经济发展差距缩小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绩效考核机制;四是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投入逐年增加与各类扶贫资源有效整合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扶持机制;五是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扶贫中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在政府指导下的有序竞争;六是以管办分离、项目报帐、审计评估、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项目监管机制;七是以各级扶贫领导组牵头抓总,各级扶贫部门承办,专项扶贫为主导,行业扶贫为主体,社会扶贫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和扶贫开发协调机制;八是以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实施、企业捐助、群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动员机制。

上述扶贫开发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我们仍在修订、完善和报告请示过程中,预计在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前能够最后确定。

对于上面提到的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可以分成“四个”层次来解决。

第一个层次是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自己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全市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从理论上弄清扶贫开发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正确的扶贫开发方针和战略,克服急于求成思想,做好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问题;二是建立健全以低收入人口增减、扶贫工作县(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水平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开发科学考核机制问题。

第二个层次是我们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后可以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在全市扶贫系统开展对制定下一个农村10年扶贫开发《意见》(20112020)和“十二五”扶贫开发规划启动前的调查研究、考察论证、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为解决扶贫开发规划笼统抽象、系统性差、随意性大,资金使用分散和效益不甚理想等问题奠定基础的问题;二是积极督促10个扶贫工作县(区)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整村推进“三个确保”任务和剩余23.62万绝对贫困人口基本解决温饱,实现全市稳定脱贫等扶贫开发阶段性任务,为实现2020年扶贫开发奋斗目标奠定基础问题。

第三个层次是需要请示市委、市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落实扶贫开发规定配套资金,解决扶贫开发投入不足与各级扶贫部门经费不足、监管不到位,甚至出现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二是健全扶贫开发机构,加强扶贫队伍建设,理顺大扶贫格局,使扶贫开发真正形成合力的问题。

第四个层次是需要建议省扶贫办和国务院扶贫办争取解决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扶贫开发投入的力度,做到2008年底1196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全部享受扶贫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尤其是把文水、汾阳、孝义三县(市)列入扶贫工作县(市)范围,使这三个县(市)的10.8万低收入人口能够有机会享受扶贫政策扶持的问题;二是建议省扶贫办改进现在对扶贫资金与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市级扶贫机构按照各县(市、区)扶贫开发《规划》审核、检查、验收、评估、监管项目的职责,以避免出现瞄准机制不准、扶贫政策脱靶与外溢,尤其是有的扶贫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问题。

关于市扶贫开发局解决我市扶贫开发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新举措,主要体现在我们提出的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具体工作内容之中。

具体来讲:一是在“三条指导方针”中,我们完善了市委提出的“开放式”扶贫方针的具体内容,并且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提出了“立体式扶贫方针”,使当前和今后我市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更加明确和全面;二是在“六项”具体工作中,提出了“科学确定我市低收入人口标准,并与省定、国定标准有机对接”的问题,并初步提出了我市低收入人口的参照依据,即:“衣、食、住与看病不欠债,孩子能上得起学,结得起婚,家庭可维持正常的社会交往与维护人的尊严的基本需要”等,为建立和完善扶贫对象瞄准机制奠定了基础;三是提出了把全市划分成“七个”特殊类型贫困区域并进行规划设计、连片扶贫开发的建议,其对下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将会起到较大的作用;四是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八项”扶贫开发机制的问题,把扶贫开发工作由随机、分散、微观的操作层次提高到了系统、全面、宏观的理论层次。

所有这些举措,对于全市各级扶贫系统贯彻落实市委“三三战略”,进一步理清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实施扶贫开发工程,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建设“三新”吕梁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

为了使市扶贫局机关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承担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扶贫部门交给我局带领和组织全市扶贫系统干部职工协助各级党委、政府着力实施好扶贫开发工程,圆满完成扶贫开发阶段性任务和顺利实现2020年扶贫开发奋斗目标的艰巨任务,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在思想、能力、机制、作风等方面加强建设,具体来讲,就是要针对学习实践活动中广泛征求到的群众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和《报告》测评会上大家提出的“理论学习不够钻研”、“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责任制分解不够科学”、“谈心沟通不够经常”、“民主集中制不够健全”等六个不够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认识危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尤其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保证市委“三三战略”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用制度来保证班子建设的健康有力,用制度来保证扶贫开发工程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此,我们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围绕“三三战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修订好局机关的学习制度和工作制度,使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和各级新出台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规定能够正确理解并得到贯彻执行,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对各自负责的本职工作能够掌握政策,熟悉情况,圆满完成任务。

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精神,重新修订好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管理制度,做到公私分明,堵塞漏洞,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在工作上,以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是按照党政分工不分家的原则,修订好局党组和局务会的议事规则,以实现党组对局务工作的思想、政治领导和组织、纪律保证,为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总之,要坚持党性原则,保证工作效率,健全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制和谈心沟通制,把市扶贫开发局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原则,行为规范,干事创业,团结和谐的战斗集体,把市扶贫开发局机关建设成为全市、全省业绩一流的单位。

在加强领导班子和整个机关的思想、工作、作风建设中,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做到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不做的事情,自己首先不做;要全心全意为局机关绝大多数同志谋利益,为全市各级扶贫系统干部职工谋利益,为全市全体贫困群众谋福祉;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时时、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全市扶贫系统的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三三战略”,扎实实施扶贫开发工程,圆满完成扶贫开发任务,顺利实现扶贫开发奋斗目标,为促进吕梁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设富裕、宜居、特色新吕梁作出积极的贡献。

 

                     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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